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6 11:39:24 字体大小:

各市(州)民宗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我省民族古籍工作创新发展,省民宗委将在全省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古籍出版项目申报工作,规划储备湖南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出版资助重点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须为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作品。整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古籍辑录、点校、译注、影印、汇编、索引、书目等,研究项目主要指以少数民族古籍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原创性学术专著。申报项目应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侧重对体现湖湘大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古籍文献进行整理研究,深入挖掘蕴含其中的民族团结进步思想内涵,积极彰显各族人民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具有较高的学术、文化、社会等价值。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以各市(州)民宗局推荐为主,各级科研院校、社会团体或个人也可直接申报,申报数量不限。

(二)申报项目的核心内容须未出版或发表,书稿编写完成度达到50%以上方可申报,已完成定稿者优先评审立项。

(三)申报项目以公开或内部出版物为最终成果,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无版权争议和其他纠纷。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民宗局要积极动员、统筹协调,认真开展项目摸底和组织申报工作,负责本地区申报项目初审、遴选和汇总报送。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要认真、规范填写《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由市(州)民宗局推荐申报的项目,申请表提交民宗局进行初审和统一报送;非民宗局推荐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后直接报送。

(三)报送材料要求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包含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项目书稿一份,邮寄至长沙市芙蓉区营盘东路70号湖南省民宗委古籍中心(联系人:杨晓睿,联系电话:0731-83082385)。电子版须将申请表扫描版和项目书稿(可编辑的电子档)打包压缩,备注名称为“市州名称+xx项目申报”,发送至邮箱1547726423@qq.com。

(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


附件:湖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中心项目申请表

项目申请表.docx


湖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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