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7-12 10:28:13 字体大小:

 

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办公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11号和沐嘉酒店四楼。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政策法规监督科、经济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单位下设1个二级机构:湘西州民族研究所(古藉办)。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及直属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人员17人,本部门期末在职人员26人。

()项目概况

湘西州开展双语教育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一是两大主体民族历史悠久。土家族和苗族在州域内都有数千年的历史,形成了厚重的历史文化,永顺县境内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老司城800年的土司王朝就是一个佐证。二是民族文化资源富集。湘西州是全国土家族的主要聚居区、苗族的重要聚居地之一,民族文化资源列湖南省第二,其中人文存量为湖南省第一,历史文化名人数量为全省平均数的1.5倍,非物资文化遗产数量超出全省平均水平4倍,是湖南省首个获批设立的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三是两个主体民族均有自己的文字方案。19577月中央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57)民文萨字第770/163号文件批准湘西州苗语东部方言文字试验推行。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专家的指导下,1983年吉首大学两位教授创制的《土家语拼音方案》,已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成为准予试行的唯一一套土家族文字方案。四是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为推行“两套文字方案”,州人民政府组织了多年试点教学,积累了双语教育的实践经验。五是土家族苗族群众热爱本民族语言。“改土归流”后,土家语汉化较快,但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末,全州仍有60多万人用土家语交际;进入新世纪,湘鄂渝黔的土家地区已基本不会讲土家语了,而湘西州却仍有10万余人能用土家语通话,成为国家这一濒危语种的核心保护区。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申报为抓手的抢救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热潮中,州人民政府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转发湘西自治州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基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把濒危的土家语和正在消失的苗语的抢救保护纳入民族文化生态保护的总体目标,州财政每年安排双语文教学试点工作经费18万元。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全州双语教育工作由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牵头,州教育局、州文化局共同负责。2009年,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土家语苗语抢救保护传承工作的若干意见》(州政办发[2009]20号),州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副州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

随着精准扶贫工作的推进,乡村特色产业的大力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的特色村寨建设也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时期。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是指少数民族人口相对聚居,且比例较高,少数民族文化特征及其聚落特征明显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国家民委《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规划纲要(20112015)》,提出“十二五”期间在全国重点保护和改造1000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通过发展民族特色村寨特色产业,改善村寨经营模式,转变村寨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提高特色村寨综合经济水平,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有效发挥少数民族村寨资源优势,利用特色产业带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群众增收,是一个意义重大且亟待解决的难题。

湘西传承保护民族文化有新起色。一是民族影像资料库建设再创佳绩。大型资料片《梯玛神歌》、《苗族银饰》、《钢火烧龙》、《苗绣》、《艺术东歌》》完成拍摄。大型文化纪录片《湘西苗族婚俗》荣获2017年北京国际电影节民族电影展金杉叶奖、民族文化影像传承奖,这是我州首次在国际电影节上获此殊荣。二是民族节日活动按序展开。指导参与山江苗族“四月八”、吉首鼓文化节、坪朗苗族“四月八”、和平村调年节、断龙山镇舍巴节等民族节日活动。三是双语双文教学试点稳步推进。第四批传承点在7县市8个乡镇13所小学,共开班43个,学生1639人。在土家族地区开展土家语·汉语“双语双文”教学,在苗区开展苗语·汉语“双语双文”教学。同时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龙山县靛房镇九年制学校成立溜子队、咚咚喹队、民族文化大课间跳摆手舞等;吉首市矮寨民族学校,打苗鼓、苗族武术、苗绣等民族文化课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四是民族研究成果丰硕。《武陵山片区职业教育服务精准扶贫研究》喜获全国民族工作调研三等奖,被湖南省政府经济发展中心《社会蓝皮书》收录,省民宗委课题《武陵山片区贫困农民自我脱贫能力研究》完成研究任务。五是民族古籍文献资料不断丰富。《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古籍丛书》被列入国家民委“十三五”时期全国少数民族古籍重点项目出版规划、省民宗委“十三五”民族古籍重点出版项目规划和湘西自治州“十三五”规划,年内全面启动编撰工作,已基本完成田野调查,撰写初稿180万字。新搜集整理民族文化研究工具书及参考资料丛书396册,极大的丰富了民族文化数据库素材资料。

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2018年州直部门预算批复的通知》文件,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全州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为343.85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湘西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湘西州双语双文教育工作、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及民族文化古籍搜集整理及宗教工作等。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2、《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

4、相关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

5、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的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评价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的质量和成效,科学系统评估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以后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的投入提供参考依据。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122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了证据内容和证据来源。根据2019326日《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95号)文件精神,成立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开展单位自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案卷研究、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了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一)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支出主要情况:办公费:10.42万元,印刷费:6.08万元;差旅费:47.61万元,会议费:12.8万元,培训费:15.51万元,公车运行费:1.78万元,劳务费21.16,其他费用228.4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设置了专职会计和出纳,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做到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管理,防止发生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

(三)组织实施情况。

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湘西州双语双文教育工作、少数民族文化节日节庆、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古籍搜集整理及民族宗教工作。本部门围绕全州少数民族工作专项主要开展了一下工作:

    (一)是落实高考民族优惠政策,全州共审核考生18849名,其中16620名考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2229名考生因为没有参加民族优惠资格审核或该考生报名信息与民族优惠审核结论不符,不享受民族优惠政策。

(二)传承保护民族文化有新成效。一是稳妥推进双语双文教学,第四批传承点在7县市8个乡镇13所小学,共开班43个,学生1639人。在土家族地区开展土家语·汉语“双语双文”教学,在苗区开展苗语·汉语“双语双文”教学。同时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活动,龙山县靛房镇九年制学校成立溜子队、咚咚喹队、民族文化大课间跳摆手舞等;吉首市矮寨民族学校,打苗鼓、苗族武术、苗绣等民族文化课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二是湘西州民族影像资料库建设按计划推进。《钢火烧龙》《苗绣》《艺术东歌》3部民族文化纪录片拍摄完成。《钢火烧龙》《苗绣》《艺术东歌》3部民族文化纪录片拍摄完成。三是民族节日活动按序展开。指导参与山江苗族“四月八”、吉首鼓文化节、坪朗苗族“四月八”、和平村调年节、断龙山镇舍巴节等民族节日活动。四是民族研究和民族古籍工作稳步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列为省民宗委课题,按时完成研究任务,配合省民研所开展国家发改委、国家民委课题《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地区特色村寨专项规划》。继续推动《湘西州民族古籍丛书》编纂工作,已完成4辑审稿并送交出版社。

(三)在精准扶贫中有所作为。一是向上争资实现四年持续增长。全州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752万元,资金集中用于重点扶贫村,超额完成绩效考核和州政府目标管理任务150%。二是全力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由我局负责组织起草的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已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州人大常委会一读通过,并已完成修改,报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技术性审查,立法已进入人大审议和修改程序。对接省民族特色村镇常态评审激励机制,共争取省重点支持村镇8个资金800万元。同时,各县市从统筹整合资金中协调1080万元用于特色村镇建设。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推进特色村镇全面提质升级,目前有5个村镇入围第四届“湖南省最美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候选村镇。三是尽锐出战驻村扶贫。在职在岗26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108422人,申报基础设施项目34个,目前已开工8个,总投资444.6万元。3村已实现稳定脱贫108500人,全年预脱贫43162人。四是协调落实民贸民品政策。州直定点生产企业—湘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贴息185万元。申报“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0家。

(四)宗教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实现跃升。以狠抓宗教政策和法规学习教育为切入口,提升基层宗教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州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龙山、吉首、泸溪等县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宗教政策理论法规知识。抓好“三级网络”,强化制度执行能力。龙山、古丈、吉首、花垣、泸溪等县市举办宗教工作培训班6期,相关县市直部门及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的干部等共350余人次参训。抓好“桥梁和纽带”,强化教育引导能力。州民宗局组织举办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人员及首届全州道教团体负责人学习培训班、全州基督教堂负责人培训班等4期,开展“五进五好”活动,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赈灾、助学、慰问养老院、福利院特困人群活动,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四)项目资金绩效情况。

1)落实高考民族优惠政策。保证了少数民族考生获得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和实现教育公平。

2)探索双语双文教学规律以及经验推广,对抢救、保护、传承和开发湘西州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积极的意义。

3)传承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正是实现少数民族文化之间、少数民族文化与汉文化之间的和谐,最终将建设“精神家园”落到实处,共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

五、评价结论

根据《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6分(见附件:湘西自治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有关问题

1、双语双文教学推进不够充分,还需要进一步向全州紧密推广。

2、精准扶贫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民族文化古籍搜集整理工作人员和经费配置存在缺口。

(二)有关建议

1、建议加强监督,严格项目资金使用方法,把现有资金充分利用到实处,真正发挥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作用。此外,应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

2、紧紧抓住特色民居保护、特色产业开发、特色文化传承、特殊人才培育等“四特”这个关键环节;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把特色村寨项目纳入到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去,作为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孤贫攻坚奔小康的突破口。

3、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民族古籍工作机构,加大政策、资金和技术的投入力度,加大民族古籍人才培养和培训力度。

 

附件: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度少数民族工作专项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9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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