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 机构名称: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 负责人:麻建锋
  • 联系方式:0743-8222694
  • 机构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世纪大道11号四楼
  • 办公时间: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指导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对全州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四)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五)组织拟订全州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全州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实施州委、州政府部署的民生工 程相关工作;参与西部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事 宜;参与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优惠政策落实等相关工作;负责 全州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全州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州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开展发放清真标志牌和清真生产企业改变服务方向服务工作。

(八)负责管理全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翻译、编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研究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文艺调演的组织参演工作;负责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组团参赛工作。

(九)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十)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指导和管理全州宗教自养企事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州级宗教团体审核和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改建、扩建、新建、重建)审批及财务监督工作,做好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临时宗教活动地点审批。

(十一)指导县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

(十二)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团体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三)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 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 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州宗教工作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负责骨干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

(十四)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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