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司法局:用活用好民族自治地区立法权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湘西州司法局:用活用好民族自治地区立法权助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1-23 14:52:31 字体大小:

近年以来,湘西州司法局坚持用活用好民族自治地区立法权,紧紧围绕全州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坚持“立得住、有特色、小切口”方针,先后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黄金茶古茶树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等一批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法规条例,致力于以法治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解决民生难题,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民族自治地区法治建设和保障,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一是抓民族地方法规体系完善。地方立法和民族自治立法统筹兼顾。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授予我州制定地方性法规权限以来,制定地方性法规9件,单行条例3件,修改单行条例3件。到目前为止,我州共制定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8部和地方性法规9部。着力推进领域立法。立好“乡村振兴”法,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加速。立好“环境保护”法,推动全州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立好“历史文化保护”法,民族先进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立好“城乡建设和管理”法,促进全州城乡全面发展。积极探索新兴立法。由传统的保护性立法向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灾害防御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的管理性立法探索,逐步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正在制定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平安建设条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若干规定》致力于以法治手段调整社会关系,解决民生难题,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抓地方立法质量提高。提高立法指导的精度。关键节点直接介入,立法项目立项、启动、调研、听证、修改各阶段亲自下场参与,从立法专班的选配、工作进度的拟制、立法主题的确定、立法程序的履行等等,力求指导精准明确,确保达成共识、形成合力。拓展立法调研的广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开展“沉浸式”立法调研,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在调研中摸实情、查症结、理思路、谋对策。坚持到群众中去、到实践中去,倾听基层干部群众所想所急所盼,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致力打通立法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借力“外脑”,发挥专家智囊作用,加强对疑难复杂问题和重要制度设计的评估论证,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实效性。强化立法协调的力度。加强政府立法工作中的统筹协调,着眼大局、坚持原则、把握方向,及时协调解决政府立法中的重大分歧问题,推动在立法工作中攻难点、解难题。

三是抓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体现。以推进“小切口”“小快灵”为抓手,坚持指向要明、问题要准、切口要小、特色鲜明。制定出台湖南省首个古茶树资源保护法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黄金茶古茶树资源保护若干规定》,对湘西州独具的地方资源予以保护,聚焦立法要解决的最主要的问题、突出重点,最后确定条文7条,确保“条条管用”“条条不可或缺”。正在制定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若干规定》(草案)共10条,采用“小快灵”立法方式,立法目的、遵循原则方面予以舍弃,注重针对性,主要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调整对象,重点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管理职责作了规范,并对禁止行为进行规定。(州司法局 戴琳)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