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宗教工作计划
2012年宗教工作计划
湘西自治州宗教事务局
全年工作要点: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之年。全州宗教工作将以“促和谐、保稳定、争先进、上水平”为奋斗目标,突出解决宗教重点难点问题和做好农村宗教工作两个重点,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宗教和谐与社会稳定。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抓好“一创两专”工作。
进一步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发挥全国、省、州先进场所的示范作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民主管理和财务管理等各项制度,尤其是规范宗教场所财务监督管理方面取得新突破,适时表彰一批州级“和谐寺观教堂”。 启动全州佛教教职人员认证备案工作,全面完成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首批教职人员认证备案工作。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抵御境外渗透。
认真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和《湖南省宗教事务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加强宗教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协调机制,成立和调整湘西自治州宗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湘西自治州宗教“抵渗”工作领导小组。理顺和加强宗教部门工作机构和人员配置,健全完善执法装备,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协调处理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做好宗教信息情报的收集工作。依法整治基督教私设点,依法开展私设聚会点的整治。进一步规范旅游景区宗教场所活动。
三、切实维护宗教稳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继续抓好宗教维稳工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完善各级宗教应急预案,按级落实责任制及时解决矛盾。定期排查分析涉及宗教的各种不稳定因素,研究分析宗教形势,为领导决策服务。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稳控工作,做好圣诞、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加强重点宗教场所危房改造和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四、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自身建设。
发挥州佛教协会、佛教慈爱功德会、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凤凰伊斯兰教协会等宗教团体的作用,引导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重视和帮助宗教团体培养爱国进步的中青年教职人员,通过举办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等途径和方式,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条件成熟时恢复州道教协会筹备组活动,按照层层推荐、严格把关、充分酝酿、民主选举的方式,力争选出政治上靠得住、信众中有威信、工作中讲团结、事业上乐奉的好班子。结合实际调查研究,争取领导重视、寻求部门支持,积极推动宗教教职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凤凰县天主教堂、吉首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修缮、迁建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工程安全和有关专项资金等监管工作。
五、加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做好湘西宗教文化摸底。
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把宗教政策法规知识列入州委、县市委党校相关班次学习培训内容。及时采写、报送具有前瞻性、苗头性、典型性的信息和综合材料。对全州宗教、祭祀、民间信仰等神秘文化进行调查摸底,推进湘西神秘宗教文化汇编成集。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按照州政府政务公开办、信息办的网站改版要求,完善湘西州宗教局网上信息公开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