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年宗教工作总结
2011年全年宗教工作总结
湘西州宗教事务局
2011年12月
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和省宗教局的指导下,全州宗教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建设和谐宗教、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深化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加强宗教团体建设,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积极支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富民强州作贡献。2011年,全州宗教工作按计划全部完成,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场所维改工作有新突破,全州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推进“两个专项”工作开展
一是总结提高,全面部署。
2月28日,全州宗教局长会议在吉首召开。熊明刚局长会议传达贯彻了2011年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了2010年全州宗教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了2011年全州宗教工作任务。杨求发副局长详细解读了2011年全州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方案。会议通报了本局荣获2010年全省“依法整治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工作先进集体”、张琳同志荣获“全国宗教工作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基督教龙山福音堂、佛教泸溪狮子庵和花垣香光寺荣获首届全国、全省“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 称号;会议表彰奖励了龙山县宗教局等8县市局2010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依法整治乱建寺庙滥塑宗教造像工作”先进集体,以及吴玉凤等八名同志2010年“全州宗教工作先进个人”。
二是制订《方案》,宣传发动。
年初,本局召开局务会,就全州深化“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展开论证,形成《方案》草案。《方案》要求,2011年,全州“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要在2010年办点示范的基础上深化发展;全州创建活动面和场所财务监督面100%;和谐创建达标和场所财务监督面60%以上,城镇所在地宗教活动场所和谐创建达标和财务监督面100%,州级宗教团体副会上、副主席以上负责人所在场所和谐创建达标和财务监督面100%;州局在吉首市继续办点示范,确定道教场所伏波宫、佛教场所太虚寺为试点单位。全州先后有古丈、吉首、花垣、龙山、凤凰、永顺等县市和州佛教协会、州佛教慈爱功德会、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等宗教团体召开了创建活动再动员大会。3月下旬,凤凰县召开了全县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共62人参加的“2011年‘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再动员大会”。会上,不仅对2011年深化创建活动提出了新的要求,表彰了2010年全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而且以会代训,对各宗教场所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财务知识培训。会议期间,与会宗教界人士自发为该县在读女大学生吴玫霖治病所需捐赠现金4150元。全县宗教界再次掀起争创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热潮。
三是开展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道教教职发证工作。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3月以来,在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教会的协助下,全州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正式启动。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团体通过办班培训等方式,对全州58名基督教教职人员进行了初步认定。其中:牧师1名,教师10名,传道员47名。7月间,州、县两级宗教部门将对基督教团体认定的教职人员进行层级备案。5月,经过州、县市两级宗教局、道教协会(筹委)共同努力,全州首批378名道教教职人员得到省道教协会全员认定和省宗教局全员备案,获得全国道士证书。发证工作全部完成。
二、切实强化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宗教场所活动
一是认真制定《湘西州宗教局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方案》。首先,根据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规定,制定了本局工作职能职责13条。其次,对全州行政许可项目备案、审核、审批和文书档案管理以及接受社会新闻媒体采访、文件传阅、印章管理等日常工作流程进行图示制作,分别标明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特征。第三,针对不同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特征,分别制定了3至5条不等的防范措施。如: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的风险特征之二“办事拖沓,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其防范措施为:1、加强职业道德教育;2、实行限时办结制度;3、完善政务公开制度;4、建立投诉举报制度;5、强化效能监察,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认真制作《湘西州宗教局网上信息公开文库》(湘西州宗教信息公开17B)。
首先,根据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和保密规定,制定《湘西州宗教局公开信息汇总表(17B)》。共六项信息类别、十八项信息类别子项,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负责人、联系电话等。其次,根据信息类别子项,分别撰写、编辑及录入126条公开信息。其中包括:组织机构4条(领导分工、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及职责、直属机构等),政策法规11条(分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政策法规和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等部门规章),行政行为33条(含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2008年以来的全州宗教工作计划总结8条、工作动态64条(《湘西宗教》简报、公告等),其它信息6条(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等)。
三是规范旅游景区宗教场所活动。
为净化旅游环境,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秩序,切实强化对宗教事务的管理,4月下旬,本局积极支持配合凤凰县开展“整治利用宗教、非法骗取游客钱财行为”的专项行动。在整治活动中,凤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成由县宗教局牵头,旅游局和执法局联合执法。执法人员深入基层,认真清查,狠抓落实。特别是针对山江镇原粮店内、千工坪乡梦幻苗疆洞口旁、阿拉营镇天龙峡景点内、落潮井乡勾良苗寨内发现的非法宗教活动点及假冒宗教教职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当场下达《凤凰县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活动,并予以取缔。与此同时,还重点检查了宗教活动场所违规行为,以及消防、卫生状况等。通过整治,全县宗教旅游景点“五一”黄金周实现零投诉,整治取得预期效果。
三、积极主动的向省局汇报,争取解决州、县政府落实基督教房地产工作中的遗留问题
花垣县基督教堂建设按县政府规划2009年完工,由于工程缺口资金12万元,基督教堂一直未开门,基督教徒多次上访县、州宗教局。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对州政府2009年落实的建堂土地表示感恩,但由于无启动资金,也多次到州局反映情况,希望州里能解决部分启动资金修建教堂,经过我局耐心地做说服和教育工作,仍有去省上访苗头。针对对这两起信教群众上访的苗头,州局于10月、11月先后3次去省局汇报,争取省财政给予支持。经过州局的积极主动地衔接汇报,省局同意从省财政宗教场所的修缮经费中解决湘西州宗教场所修建和维修经费40万元。其中,花垣县基督教堂修建缺口资金12万元,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吉首建堂修建启动资金16万元,凤凰县天主教堂维修资金7万元、清真寺修建启动资金5万元。经过艰苦细致地工作,解决了信教群众反映的问题,基督教徒去省上访问题的息访工作圆满完成。
四、认真做好宗教领域抵御渗透,维护宗教稳定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和谐,州局及时下放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宗教稳定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采取三项措施,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宗教稳定工作,为“两会”活动期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两会”期间宗教维稳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坚持“零报告”制度,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二是调查摸底,排查不稳定因素。“两会”召开前夕,对宗教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宣传教育,稳控监控。广泛宣传宗教政策,使党的宗教政策深入人心。密切关注不稳定因素,防止因小事激化矛盾、引发信教群众群体性上访事件,防止境外势力和邪教组织借机进行渗透分裂活动,严防赴省上访、坚决杜绝进京上访事件发生。
针对吉首市出现的双江寺释果普上访事件,州局配合省局到吉首市实地调查,确定杨求发副局长协助吉首市政府,对释果普出生地和出家场所进行外调。经过2个月的内查外调,形成原始材料和处理意见上报省局,等待进一步处理行动。
五、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政法宣传与信息报道
一是认真配合省局调研。今年,省宗教局领导对我州宗教工作极为关注和关心。1-11月,就有5名省委统战部、省宗教局领导、9名正副处长来州调研宗教工作,对全州宗教干部以极大的鼓舞与鞭策。5月10日至12日,省宗教局付雷副局长率局一处及省道协秘书长陈晓燕一行,来我州凤凰、吉首、永顺等县市调研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等工作。调研组一行在凤凰调研期间,实地考察了古城景区内的三王庙、天后宫、天主堂等场所,对场所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自觉服务旅游发展、实行文明进香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永顺调研期间,付雷副局长听取了全州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芙蓉镇景区内的佛、道、基督、天主等宗教场所,对湘西州率先完成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表示支持第一批发放湘西州道教教职人员证书。9月28日-29日,省委统战部谢胜副巡视员,省宗教局向茂林副局长一行8人来湘西州督查宗教房产落实情况,实地查看了凤凰县天主教堂房产。对湘西州委、州政府、县委、县市政府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工作表示肯定。4月28日至30日,省宗教局莫树林副巡视员率局办公室及抵渗办主任曾增一行,来本州吉首、凤凰两县市调研抵渗维稳工作。拟全面总结凤凰县抵渗维稳先进经验。3月2日至3日,省宗教局二处处长田野、三处处长罗方一行来本州吉首市调研宗教执法工作。调研期间,两位处长实地察看了基督教吉首教堂恢复重建现场,对双江寺释果普上访一事进行了跟踪调查。
二是积极为《湖南省宗教志》组稿和《湖南宗教网》撰稿。
为配合省局《湖南省宗教志》的编辑工作,本局组织专人对湘西州宗教历史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写了《湖南省宗教志》(湘西部分)上报。1-11月,全州宗教工作部门共向《湖南宗教网》撰稿8篇16000余字。
三是编辑《湘西宗教》,发行《中国宗教》杂志。
1-11月,《湘西宗教》共编发12期35000余字,较全面的及时反应了全州宗教工作情况。同时,配合国家宗教局发行了《中国宗教》杂志150份。
四是完成了湘西地方志丛书-《太虚寺》审编工作。
《太虚寺》修志,在湘西首创,历时3年,今年11月审稿完成。该书共8章,20余万字,图片50余副。介绍了吉首地区的佛教文化,佛教与社会相适应,佛教慈善事业的开展。
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引导宗教界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州佛教慈爱功德会开展慈善工作和新办公地维缮。
今年,州局配合州佛教慈爱功德会开展慈善事业5次,共计慰问凤凰灾民、落朝井敬老院老人、泸溪一中学生等230余人,慰问金及物品折款10.8万余元(联系省佛教慈善基金会赈灾6万元)。在州局的大力支持协调下,州佛教慈爱功德会于10-11月对办公地伏波宫已维修屋顶和外墙,室内、地面维修全部开始,计划春节前办公场所全部面貌对外开放。开放后的伏波宫整合展示全州宗教慈善事业图片资料,引导信教群众服务社会慈善、公益事业。伏波宫将成为州吉首对外旅游及信教群众过宗教生活的主要窗口。
二是州佛教协会为凤凰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举办开园祈福大典暨南华禅林奠基仪式。
5月24日,州佛教协会在古城凤凰主办了南华山神凤文化景区开园祈福大典暨南华禅林奠基仪式。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省佛教协会会长、长沙麓山寺方丈圣辉大和尚,省佛协常务理事、长沙县佛协会长、松柏寺住持照观,湖南佛学院教务长、长沙麓山寺都监演法,省佛协办公室副主任、州佛协副会上通振,省佛教协会常务理事、州佛教协会会长、泸溪狮子庵住持芳慧等法师共同主持了法会。省佛学院30余名僧徒及近千名佛教界人士、信众和特邀嘉宾、媒体记者参加了法会,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三是联络省佛慈基金会凤凰赈灾。
6月4日凌晨,凤凰县普降大到暴雨,降雨最大达224.3毫米,造成局部低洼地带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全县受灾群众达14.61万人,受灾农作物面积达5.9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8811万元。灾情发生后,州局及时将灾情函告省佛慈基金会,争取援助。6月26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省佛教协会会长、佛慈基金会会长圣辉大和尚,风尘仆仆赶来凤凰灾区。在本局副局长杨求发,凤凰县委常委、统战部长刘红玉及县统战、宗教、民政、沱江镇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凤凰重灾区察看灾情,开展赈灾活动,为每户灾民送上350元现金和50斤大米。共计慰问灾民150户。
四是指导州级宗教团体年审年检。
年内,州局先后对州佛教协会、佛教慈爱功德会和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等5个宗教团体进行了年审。并指导团体完善相关年检材料15份,经州民间组织管理局年检一次合格。
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重难点问题解决
新年伊始,1月4日下午,州委副书记、州长叶红专主持召开第44次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本局工作汇报,研究进一步加强全州宗教工作的有关问题。叶州长对全州宗教部门近年来积极开展爱国爱教和公益慈善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着力维护宗教领域稳定等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宗教部门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宗教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推动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宗教工作,支持宗教事业发展。会议决定,州宗教局继续挂牌州民委,由州政府办管理;原则同意增加州宗教局工作人员;同意增加州宗教局及州级宗教团体工作经费。目前,人员和经费的落实工作正在程序报批之中,待落实。
春节前后,贾祖霞副州长利用节假日,对吉首地区宗教场所进行了实地调研。当发现佛教场所清佛寺大殿危房后,指示州局与场所负责人共同研究对危房进行维修改造。为此,她还从个人的办公经费中挤出三万元支持清佛寺维改工程。
凤凰天主教堂政策落实工作己纳入州政府议事日程。6月下旬,副州长周云率州国土、建设、宗教等部门负责人亲临凤凰县研究落实方案。拟将天主教堂纳入凤凰古城文星苑开发项目来落实。
八、完成了省交办的天主教界代表会议湘西州代表的考察工作。省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省局领导亲自部署。11月中旬,州委统战部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我局确定了专人跟踪负责,确保有关工作的万无一失。
九、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规定
一是全面落实全省宗教工作综合评价办法。
根据湘宗发《2011年市州宗教工作综合评价办法》(〔2011〕12号)的要求,本局向县市转发了《通知》,组织全州宗教工作干部认真学习,并结合本县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3月初,本局召开局务会,对《办法》中的评价原则、评价方式、组织实施、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的评价项目、指标及权重进行认真讨论,对照《办法》修正工作计划,并将7大项、35子项指标逐一分解到科室及责任人,力求全年工作创新务实、创先争优、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规范编制档案管理制度。
4月中旬,为正确界定本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档案局2006年公布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要求,本局从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材料归档范围、编制方法与结构等三个方面,制定了《湘西州宗教局机关文件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共十八条),并附《湘西州宗教局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从而结束了局机关成立以来档案编制无规范的历史。
党支部的集中学习,做到不缺会、不缺课。局机关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人民日报》发表的习近平同志《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和中央宣传部编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读本》等文章。党员制订了承诺书,工作人员平均撰写心得体会6篇以上。同时,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期办复制、失误追究制,及时答复和办理宗教事务。工作人员在与宗教界的交往中,严格执行国家宗教局“十不准”的规定。年初,在州政府办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局机关搬迁,而后及时维修、整理内务和添加办公设备,重新归档资料50余卷,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根据组织安排,10-11月,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10月中旬,熊明刚同志调任地方志办主任,11月底,田滔同志到任,新老局长完成工作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