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08 15:43:23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报告时间:20206

评价小组

组  长: 龙清明

成  员: 龙杰初、杨求发、龙银佑、梁世红、简明山

目    录


一、引言

1、部门职责概述

2、部门支出描述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二、绩效评价概述

1、绩效评价目的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

2、过程

3、产出

4、效益

四、需要说明事项

五、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

2、存在绩效问题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教训

2、建议

七、附件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以下简称“本部门”)财政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本部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0〕1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本部门于2018年4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本次评价遵循了“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引言

1、部门基本情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州政府工作部门,机构性质为行政单位,办公地址为吉首市乾州新区朝阳路11号和沐嘉酒店四楼。内设四个科室: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监督科、经济文化教育科、宗教科。单位下设2个二级机构:湘西州民族研究所(古籍办)、民族干部培训站。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及直属机构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25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9人,退休人员17人,本部门期末在职人员26人。

单位主要职能有: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州委、州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我州有关民族工作的任务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州有关民族事务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负责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全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调查分析我州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社会发展情况,参与拟定我州改革开放、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民族经济发展的特殊政策和措施。组织对我州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配合参与西部开发、扶贫事宜。参与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智力支边和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项工作。负责我州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参与研究我州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八)管理我州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九)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承办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对各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一)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
    (十三)举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依据州政办发〔2010〕49号通知,有如下职责调整:

(一)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

(三)加强监测和分析民族关系,配合协调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职责。

(四)加强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教学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的职责。

2、部门支出描述

2019年度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总计16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1.5万元,其它收入8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3.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64.6万元。2019年度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整体支出1618.3万元(基本支出合计614.2万元,项目支出合计100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5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民宗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方针,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年内荣获州级文明标兵单位、州综治优秀单位、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具体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不断引向深入。一是兑现考核奖励。通过去年底组织实施的绩效考核,对2018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行了年终考核检查,依照考核得分,评选了127个州直单位和9个县市区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优秀单位,并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考核办法》规定对127个州直单位,按人平3000元进行了奖励。二是修改完善考核办法。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强化了过程平时考核,设置了考核方式分值,使考核办法更趋科学合理。简化并修订了考核指标,使考核指标更具可操作性。三是继续争取州委州政府重视支持。1月17日、2月20日,州政府常务会议、州委常委会先后专题听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汇报。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65号)文件精神,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考核结果运用,着手研究制定《湘西自治州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分工》,确保全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暖人心、有氛围、见实效。在今年初召开全州统战工作会议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坚持五个突出,实现五个转变”工作经验在全州统战系统予以推广。申报一批教育基地。组织各县市申报第六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个,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五是推荐一批先进典型。按照省民宗委要求,组织各县市和州直单位评选推荐了一批先进典型。9月27日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州泸溪县人民政府等4个集体、龙山县国家级土家织锦传承人刘代娥等6名个人受到国务院表彰。六是完成模范个人信息更新。组织人员对历届受到国务院表彰的我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信息数据进行了更新。七是组织开展民创工作调研。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陈万永副局长带队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各县市、湘西经开区,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来湘西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看现场等方式开展调研。调研期间,共召开座谈会8场次,现场考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社区等示范单位11个。通过调研,对各县市、湘西经开区近年来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来湘西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有了全面深入了解,既总结了成功做法、特色亮点及典型经验,也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步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八是接待外地组团考察。5月下旬、11月上旬永州市民委系统和邵阳市民委系统先后到我州考察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通过看现场、查资料、听介绍,认为我州创建工作基础扎实,氛围浓厚,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二、全力助力精准扶贫。一是积极向上争资。为助力全州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通过努力争取,省民宗委安排下达我州2019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238万元,比2018年度增加486万元,其中8338万元整合到各县市用于精准扶贫工作。同时,积极争取落实民贸民品企业贴息引导支持资金1663万元。二是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工作。全州获得上级支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共9个,安排专项建设资金900万元,其中龙山、永顺、花垣、古丈、泸溪、凤凰、吉首各安排100万元,保靖200万元。认真开展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申报工作,全州共申报26个村镇。加速民族特色村镇立法保护,由州民宗局牵头组织起草的《湘西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2019年2月28日湘西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3月28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三是组织申报湖南省首批“民族客栈示范单位”。按照自愿的原则,共有古丈、吉首2县市向省申报2家民族客栈参加湖南省首批“民族客栈示范单位”评审。四是加强驻村扶贫。加强和稳定驻村力量,强化干部结对帮扶工作,积极协调落实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帮扶的两个村脱贫成效进一步巩固。

三、大力推进民族文体事业发展。一是考生民族成份审核圆满完成。全州共审核普通高校招生享受少数民族优惠政策考生20645名,实现高考民族成份审核28年零举报。办理公民更改民族成份423人。二是角逐全国民运会取得好成绩。在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州运动员获金牌7块、银牌6块、铜牌6块、表演一等奖2个(含吉首大学银牌3块,表演项目一等奖1个),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创历史最好成绩,为湖南为湘西争光添彩。三是开展民族语抢救保护传承工作。代州政府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民族语抢救保护传承运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已完成座谈会、向州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等流程,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中。是民族节日活动热热闹闹。积极支持永顺县举办社巴节、花垣县举办“赶秋节”、吉首市举办“ 中华一家亲,天下鼓乡情”鼓文化节、凤凰县举办“四月八”和银饰节等民族节庆活动。五是民族影像资料拍摄和民族古籍工作稳步开展。拍摄完成《湘西苗族服饰》《土家三棒鼓》《土家织锦》《绣花鞋垫》4个纪录片。完成《湘西民族古籍丛书》中的《泸溪跳香》(35万字)、《古丈跳马》(35万字)、《凤凰苗族姓氏考》(35万)、《花垣苗族服饰研究》(35万字)、《永顺汉戏》(40万字)书稿初审,与民族出版社洽谈出版合同。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一是加强宗教政策宣传和学习。全年在州委和县市(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校中青班等举行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专题辅导讲座7场次,人数400余人。举办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培训班2期培训110人次,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州级宗教团体建设。召开全州性宗教团体工作会议暨换届工作筹备会,与三个州级团体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18人次,完成三个团体150名代表的推荐和审核工作,8月6日、8月22日分别召开州佛协、州佛教慈爱功德会、州基督教三自爱国会代表大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三是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走访排查50处,对25处场所危房维修进行检查验收,宗教领域“一单四制”稳步推进。四是加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建设。把宗教事务纳入州委统一战线领导小组议事协调范围,不断强化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全州8县市各乡镇、村(社区)建立县(市)委统战部长为第一责任人、乡镇统战委员、村主任(综治专干)为专抓人员的工作网络,严格实行乡(镇)党委书记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为宗教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两级责任制”。一年来,全州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五、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民宗事务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只进一扇门”成为常态,政务服务工作质量得到提升。完成了部门职责14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19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的清理,为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制定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理31项、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清单16项。完成州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理8项,并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图。

二、绩效评价概述

1、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自评的目的是了解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资金预算支出的绩效状况,为今后预算安排提供决策支持。进一步增强本部门支出管理的责任,优化支出结构,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保障更好的履行职责,提高公务服务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健康发展。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20〕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9年4月20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26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8年度和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9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3)实地查看。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4)发放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单位员工进行调查。

(5)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6)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一级、二级、三级逐级构建的原则;组织专班按照评价指标体系的三级指标体系进行逐项测评;最后根据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从而得出结论。

(7)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绩效评价准确性的局限
    绩效评价是难以客观准确的,其不准确性来自于多个方面的原因,比如不同的评价指标都是从一个侧面反映部门的业绩,它们都是有效的,但同时也都是片面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应组织专班对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修改和完善,确定更全面的定量指标。

(2)社会信息的不对等性

社会信息的不对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绩效评价经济性的局限
    全面地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耗费的成本大于绩效评价产生的收益是不经济的。

三、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3分):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26人,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25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104%,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较好,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分2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4分):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4万元。本部门“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0.42。经本部门计算并自评该项得4分。

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5分):本部门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3.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64.6万元),年初预算864.85万元,本年追加728.45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1.9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157.5万元); 本部门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89.4%。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

预算控制率(5分):本部门本年追加预算728.45万元,年初预算数为864.85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85%。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4分。但是由于增加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奖励资金等,追加预算非本部门可以控制,经评价组综合分析,本部门该项指标可得5分。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2019年本部门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2019年本部门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2019年度本部门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61.7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73.8万元,本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84%,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7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2.7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33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38.5%,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2019年度本部门采购预算30万元,实际采购22.1万元,根据评分标准,经评价组综合分析,本部门该项指标可得 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本部门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资金使用合规(6分):本部门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本部门按规定的内容在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单位基础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8分)

①重点工作完成率(8分):州绩效办2019年对州民族宗教事务局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的综合得分为99.492分,为一类优秀单位,折算2019年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为99.492%,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0)*8=7.96。

(2)履职效益(18分)

社会效益(6分):一是巩固提升“七进”类型民族团结创建示范点4个,新打造示范点11个,新争取吉首大学、龙山靛房镇为国家级示范单位,经开区捧捧坳社区、湖南新中合光电科技公司为省级示范单位,吉大图书馆、凤凰山江苗族博物馆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我局“坚持五个突出,实现五个转变”创建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全州共争取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752万元,资金集中用于重点扶贫村,超额完成绩效考核和州政府目标管理任务150%。三是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强化驻村工作组力量,在职在岗26名干部开展结对帮扶108户422人,认真落实建档立卡户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资金,申报基础设施项目34个,目前已开工8个,总投资444.6万元。3村已实现稳定脱贫108户500人,全年预脱贫43户162人。四是协调落实民贸民品政策,州直定点生产企业—湘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落实贴息185万元。申报“十三五”期间全国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20家。五是全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于10月16日至20日在我州龙山举行,我州代表斩获运动会甲乙两组金牌数第一,实现我州民族传统体育运动成绩的新突破。六是民族干部培养有新举措。与州委组织部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湘西自治州2018—2020年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规划》,明确我州少数民族干部与我州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对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提出具体目标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行政效能(6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全体党员干部,全面推进“六大建设”,切实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民族宗教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党组民主生活会1次,中心组集中学习13次,聘请专家上辅导课9次,开展周五学习24次。从“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运行机制、阵地建设、工作流程、工作制度、活动载体”七个方面着力,党建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度越来越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书记李志平带头上党课3次宣讲十九大精神,各支部书记多次上党课。按规定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及双述双评会议,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建存在的服务基层不够到位等问题,认真开展整改。认真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延安红色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和“志愿扶贫,你我同行”“携手扶贫村‘1+1’促脱贫攻坚”志愿服务活动。按照规定按期完成党总支和机关支部换届,优化了支部设置,配齐配强了支部委员会工作力量。印发《州民宗委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州民宗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道,同研究、同部署、同调度、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排查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等工作,并进行了立行立改。以坚定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州委巡察组巡察,主动接受驻委纪检监察组监督。加大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强化政务党务公开,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努力做好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老同志做好民族宗教的建议意见。三是注重干部队伍建设。以在线学习、周五课堂、道德讲堂、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抓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建设。党员干部网络在线学习、法治学习参学率、合格率均100%。本部门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ƒ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6分):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部门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80份(本部门员工25份、服务对象25份、社会公众3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我本部门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准确情况,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改革和完善机关办事制度,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等各方面给与了满意的评价。因此,根据评分标准,本部门该项指标得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标准,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控制率为85%该项指标得分为4分,主要是增加了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奖励资金,追加预算非本部门可以控制。

五、绩效评价结论

1、绩效评价得分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评价组综合评价,湘西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6.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存在绩效问题

一是超预算支出。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全面,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和预算执行率均较低,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二是财务监督职能未能有效发挥。财务的工作限于业务发生后记账、算账、报账,对业务活动的前局事项,未参与到业务的决策和实施过程,对单位重要事项的决策、实施过程和结果了解不详,未能对业务部门实施必要的财务控制和监督。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

(1)绩效管理需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预算编制要结合本部门的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结合单位实际,便于预算的控制与执行。

(2)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公共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要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确保各项绩效目标指标保质保量完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议

(1)细化整体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全局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建立健全预算与绩效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工作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的重要基础。

(3)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

                             湘西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6月28日


州民宗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参考指标.xls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